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安委會、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精神,從即日起在全局范圍內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安全生產集中整治。依據《天津市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11月29日就我國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第十九次集體學習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部署要求,以確保冬季安全生產為重點,堅決整治各單位和部門落實安全生產政治責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以及隱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實等問題,堅持問題導向,對前期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回頭看”,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和突出問題自查自糾長效機制,嚴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我局冬季安全生產,為推進高質量發展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二、整治內容
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問題。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學習不夠、領會不深;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缺乏危機感、緊迫感、使命感;對安全生產不過問、不研究、不部署、不督辦,底數不清、風險不清、措施不清、隱患不清,存在僥幸心理,管理措施不力,在抓落實上存在很大差距。
二、安全責任缺位問題。落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未實現全覆蓋;落實“三管三必須”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專項整治部署不到位,管業務與管安全脫節,存在監管盲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措施不力,企業負責人安全意識淡薄,在安全生產制度建設、隱患排查、風險防控、日常檢查、員工培訓等環節不認真不負責。
三、隱患排查不扎實問題。隱患排查制度不健全,隱患排查隨意隨性,不深入不全面,對風險隱患熟視無睹,視而不見;安全整治走形式、走過場,整改問題沒有盯住不放,特別是隱患排查未形成有效機制。
四、監督管理寬松軟問題。落實安全監管責任不到位,對企業安全監督只放不管,監督檢查和安全教育不到位;開展安全檢查不嚴不實不深入,未嚴格按照“隱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處理”要求,對違法違規企業動真碰硬,該整改不整改、該處置不處置,放任隱患企業長期“帶病”生產。
五、野外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重點整治冬季惡劣天氣組織施工防滑、防摔、防凍、防高空墜物、墜落、用電、防火等措施不到位,防地質災害(滑坡、塌方、泥石流)、山洪、上游來水和涉水安全等;施工現場、生活區、易燃物品存放區、活動板房、倉庫及配電設施等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問題;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模、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和復雜地質條件安全生產措施不到位等。
六、礦山企業安全生產。重點整治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建立及落實不到位不嚴格;冬季安全生產措施不到位,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對隱患問題整改問題沒有盯住不放;民爆物品的運輸、存放、領用和采礦、選礦、運輸、冶煉、尾礦庫、環保、地質災害預防等各環節的安全防范措施缺失,執行不力等問題;隱患問題整治走形式、走過場,整改問題沒有盯住不放,特別是隱患排查治理未形成有效機制。
七、危險化學品管理。重點整治危險化學品購買、存放、使用、處置等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執行不嚴格;檢驗測試單位的危化品購置、儲存、領用,廢酸、廢液的處置安全,操作間排酸排氣管網安全,各種測試用氣的隔離是否符合要求;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對風險隱患熟視無睹,視而不見;隱患問題整治走形式、走過場,整改問題沒有盯住不放,特別是隱患排查治理未形成有效機制;監管責任不到位,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 經營、運輸和廢棄處置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不清晰、存在監管盲區。
八、消防安全管理。重點整治辦公場所、車間廠房、單身宿舍、學校、招待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責任制不健全、不落實;食堂燃氣使用單位火災隱患,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辦公場所電氣線路老化、疏散通道不暢、消防設施損壞、安全培訓演練不到位等問題。生產車間的用電防控、機械安全等方面安全。
九、機動車交通安全。重點整治機動車及駕駛員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執行不嚴格,未能做到野外海外項目制度和管理全覆蓋;冬季行車安全措施不到位,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對隱患問題整改問題沒有盯住不放;對野外、海外項目機動車管理監管責任不到位,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不清晰、存在監管盲區。
三、具體舉措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各單位、各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回頭看”,把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體現和檢驗標準, 敢于動真碰硬,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扎實做好集中整治各項工作,全力確保全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精心組織安排部署。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掛帥,領導班子成員全員參加,分片包干、各負其責;要認真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責任、細化措施,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切實抓出實效。要突出重點領域,緊盯風險隱患突出的重點企業,抓住完善和落實責任制這一關鍵環節,在很抓落實上下功夫,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三)全面開展排查整改。各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組織開展全方位排查整改, 對于排查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建立臺賬,做到邊查邊改、即查即改,對于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發現問題、扭住不放,解決問題、形成閉環”的要求,明確責任人、責任單位(部門)、整改時限,于2020年2月2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
(四)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局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全局集中整治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對重點單位、重要場所、重點部位等進行明查暗訪。要堅持一般隱患立即整改,確保現場治理到位;較大隱患限期整改,確保按時清理到位;重大隱患督辦整改,確保風險管控到位,反彈隱患持續整改,確保徹底消除到位。要做到指導協調、督查督辦貫穿集中整治全過程。要梳理、分析前期隱患排查整治問題臺賬,對安全風險大、整改不到位、存在嚴重隱患單位,開展一次“回頭看”檢查,及時督促隱患徹底整改。
(五)嚴肅問責強化考核。對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不重視、不認真、不負責,不擔當不作為,組織不力,各單位領導分片包保檢查工作滯后的,將公開通報、點名批評;對事故隱患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單位,將約談并通報;對由此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嚴肅依法依規依紀進行追責問責。同時,將集中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2019年度安全生產考評。
各單位要將工作方案于2019年12月11日前上報局經濟發展處。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每月15日、30日上報《安全生產集中整治情況統計表》,2020年2月16日前,上報集中整治工作總結。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