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部門:
為做好202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評定和推薦工作,根據局《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定和推薦管理辦法》(津華勘人【2019】62號,以下簡稱《辦法》)(附后),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定和推薦條件
符合《辦法》規定的職稱申報和推薦條件、程序和要求的均可報名。其中,申報國資委正、副高級職稱連續2年(2018年、2019年)推薦后評審未通過的,隔年方可申報,同時必須補充能夠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的新材料。
二、評定和推薦時間安排
1、申報人員須于8月4日前將紙質材料報送大隊人事部;
2、暫定8月13日至8月16日局召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會, 組織專家對材料進行評審、人員進行論文答辯。
以上時間如有變動,以另行通知為準。
三、初審要求
1、申報人員個人業績成果中承擔項目、課題的名稱、工作內容、本人所起的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經濟指標)等情況的審查,業績成果材料需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并由負責人簽字審核。
2、加大對論文、專利網絡核查、數據源檢索和查重力度,參評人員發表的論文應在知網、萬方等網站檢索到,并須提交檢索鏈接和截圖。
3、參評職稱人員須隨同紙版評審材料一起提交Word電子版答辯論文和論文檢索鏈接和截圖。